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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一企一技术”研究申报


详细说明

市级“一企一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一企一技术”研究中心是指企业整合内外资源、统筹管理科技创新活动,从事独门绝技研究开发、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专业机构,是企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核心。 “一企一技术”的核心,是通过研究开发和创新,使众多中小企业在产品、质量、技术、工艺等方面掌握独具特色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独门绝活,产生本身技术优势,(咨询老师赵老师:)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价值意义
1、推荐申报申请补助资金支持。经认定的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符合补助项目扶持条件的,择优推荐上报,争取专项资金扶持。申报材料按申报要求执行。
2、使用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对经中小企业办认定的“一企一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每年将从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助研究开发中心建设。
3、对研究开发中心承担的中小办科技创新计划内项目,给予专项补助资金支持。
4、推动大专院校、科研部门与认定企业的研究开发中心联合、融合,组织对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对产学研联合攻关取得显著成效的研究开发中心给予支持。
三、申报条件
1、产品在生产、制造、加工、质量把关和降低消耗、成本等方面具有专有、特殊的技术或人才。其专有技术表现在产品在同类同型号产品市场上的占有率或卖价,产品市场占有份额须达到前三名、大量卖价 高的、质量 好、寿命 长或消耗 低的方能认定为专有技术。
2、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授权的实用、发明技术每年达到一定数量且专利技术已在产品中应用。
3、生产技术是省内同业内、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包括引进后消化吸收的技术。
4、研究开发中心在企业为独立或单设,具有研究开发设施、设备仪器和人才,研究开发成果已通过科技部门鉴定、并转化成生产。
5、申报的企业务必是按届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企业的公司法人企业,且未被其他部门认定或命名为技术中心。
6、第五项认定条件务必具有,达到前四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具有申报资格。
四、申报程序
1、申请认定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企业,向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并由其根据认定条件进行初审。中小企业办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合格的研究开发中心,由中小企业办予以认定,并分批公布授牌。
2、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每年对认定的“一企一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进行检验评比、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实行动态管理,撤销其称号;对弄虚作假、名不副实的研究开发中心,既撤销称号,又取消此后对该企业的专项补助项目安排资格。对达到考核要求并获得认定后增加了企业专有技术或进一步提升了原专有技术水平的,给予奖励,并继续给予支持。 枣庄长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报咨询联系人:赵经理申报咨询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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